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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6章 瓮城堡垒和限高(第3/3页)
    在打算修建外坊时,就曾提出限高,避免遮挡住城墙上士兵的视线。

    南京的大报恩寺琉璃塔后来之所以被毁,也是因为它的高度,影响城池防御。

    考虑到水泥出现后建筑物高度会越来越高,他打算更进一步,设置严格标准:

    “城内、或者说三环内建筑的高度,以后不得超过三丈十米。”

    “尤其是城墙二里内的建筑,不得超过两丈,避免影响城墙防御。”

    “整个京城周边五十里要限高五丈,避免将来火炮射程提高后,敌人在高处架起大炮攻城。”

    这个标准,让群臣暗暗咋舌,知道京城以后的建筑,那是高不起来了。

    这对大多数房屋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一些喜欢盖楼的富贵人家,那就影响很大了。

    枢密同佥申用懋道:

    “现有超过三丈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

    “难道要全部拆掉,包括佛塔宫观?”

    朱由检当然不会这样,说道:

    “现有超过限制的建筑,由参谋部和五城兵马司、护军司一起勘察,看看是否影响防御。”

    “影响不严重的,那就允许保留,以后每年征收一笔超限税。”

    “影响严重但能作为堡垒的,同样允许保留,在兼用为堡垒后免征超限税,派遣军士进驻。”

    “不能作为堡垒,却又严重影响防御的,那就拆除重建,限期进行整改。”

    “以后京城三丈以上高度的建筑,都要由所在城区工商科,和五城兵马司共同审批。只有拿到批文、一次缴纳三十年超限税后才能修建。”

    “巡城御史平时监察,参谋部每隔五年、十年还要检查一次,看看是否影响防御。”

    “各处的城池都要如此,在城内和城墙外十里进行限高。”

    “尤其是超过三十米、接近皇极殿高度的建筑,除了防御工事外,全部要由朝廷工部审批,缴纳超级超限税。”

    “包括将来各地要修建的钟塔,还有佛道的寺院宫观。”

    这是朱由检为了防止京城的新钟塔修建后,各地跟风大建。

    把九丈三十米以上建筑的审批权,交给朝廷工部。

    没有工部营缮司的批准,以后这种建筑就是建起来,也要把超出的部分削去。

    即使以后水泥建造技术发展了,大明的建筑也要保持在五层、十层以下,避免高层建筑太多,以后维护困难。

    还能防止将来经济发展起来后,各地大建寺庙宫观。

    为此,朱由检规定对寺庙道观的审批要严格,尤其是已经有很多寺观的地域。

    占地面积超过限制的,必须缴纳房产税。百亩以上的建筑,必须工部审批。(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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