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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1章 婚姻自主权(第4/4页)
    发生冲突怎么办,应该听哪一方?

    男女私下里见面、不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私下定了终身,应该要怎么办?

    这件事情,甚至闹到了朝堂上,有御史请求皇帝,收回之前给天下女子的恩典。

    对此,朱由检是很生气的。因为他可不想收回这条命令,给人留下妨碍婚姻自由的形象。

    四月十二日的经筵上,他嘱咐群臣参加,让刘宗周讲解《诗经》。

    《诗经》的第一篇就是《关雎》,朱由检在刘宗周诵读这首诗后,问群臣道:

    “《关雎》一诗何解?”

    “孔子把它放在《诗经》之首,是批判还是称赞?”

    刘宗周当即就回道: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朱子以为此言为此诗者,得其性情之正,声气之和也。”

    “自然是在称赞!”

    群臣也纷纷出言,认为孔子把《关雎》放在《诗经》之首,当然是在称赞。

    朱由检继续说道:

    “那么《关雎》中的男女,是不是应该有婚姻自主权呢?”

    “他们发乎情、止乎礼,难道有什么错吗?”

    “为何到了今天,有些人却只知道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却从不提个人意愿?”

    一番责问,群臣无言以对,又听皇帝说道:

    “大明重制礼乐,应合乎先贤本义。”

    “男子加冠、女子及笄,都代表着成年。他们自此之后都有了完全行为能力,应该对自己的婚姻有自主权。”

    “在他们同意之后,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这样一个流程,众卿以为然否?”

    礼部尚书成基命道:

    “陛下此言固然合乎先贤本义,但是子女若执意不听父母意见,应该要怎么办?”

    “父母执意不答应子女的意愿,应该如何解决?”

    朱由检对此说道:

    “舜之事父,小杖则受,大杖则走,非不孝也。”

    “舜的父亲瞽叟让舜把两个妻子给弟弟,难道舜帝应该屈从他?”

    “在婚姻这种人生大事上,应该学习尧舜的做法。”

    “尧帝没有和舜的父亲商议,就把两个女儿嫁给舜。舜帝没有经过父母之命,就和尧的女儿成婚。难道现在的人,会因为这点诟病尧舜?”

    “朕以为可学习尧舜的做法,并且用年龄分界。例如二十五岁以下时,个人意愿虽重要,子女也必须取得父母之命,方能拿着户口簿成婚,在户政机构登记取得结婚证。”

    “但是过了二十五岁,子女若仍旧不愿屈从父母之命。可以去城隍庙在祭司见证下,向后土娘娘许下誓言,奉天地之命、以城隍祭司为媒、自主结成婚姻。只要有身份证明和祭司的证明,就能登记结婚。”

    “如此方符合古义,如同舜不经父母之命,就娶了娥皇女英一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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