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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7章 礼法条文和朝会法(第3/4页)
    前那样迷迷糊糊就通过了皇帝的提议,而是对这些条文,一条一条分析。

    前三顺序指挥将领、护军、后勤主官,再加上可能存在的锦衣卫镇抚使和监军御史,一起组成集议会。大体维持了武将和文职军官的平衡,群臣没有什么好说的。

    但是集议时一律平等,他们就不是很习惯了,袁可立道:

    “陛下说集议会成员一律平等,又说下级服从上级,到底应该要如何商议?”

    朱由检详细解释道:

    “下级服从上级,是说级别低的集议会,服从级别高的集议会。”

    “例如小队集议会的决定,就应该服从所属大队集议会的决定。”

    “区县的集议会决定,要服从所在府集议会的决定。”

    “各部的集议,则要服从院议、阁议,还要服从朝会决议。”

    “以后大明诸司只要官员数量在三人以上的,都要设立集议会。集体商议策后,才能按流程动用印信下发公文。”

    “诸司官员私人下发的命令无效,可以不用执行,就像你们对待中旨一般。”

    这话说得群臣忍不住笑了起来,听得出皇帝对他们抵制中旨其实很不满,如今想让官员也尝尝私人命令被抵制的滋味。

    至于成员平等的事情,朱由检道:

    “集议时一律平等,是说参加集会的成员都是平等的,每人只有一票,如同廷议一般。”

    “包括主官也是一样,只有一票权力。”

    这么说群臣就明白了,廷议的时候确实不看官位高低,参加者都是一票。

    在当今皇帝制定选票计票办法后,这点就更明白了。

    这在朱由检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不过袁可立却提出一个问题,询问道:

    “如果集会成员一律平等,集议会应当由谁主持呢?”

    “臣以为召集会议的主官,应该像陛下主持朝会一样,作为集议会的主持人。”

    “他虽只有一票,却对集议会决定有否决的权力。”

    召集会议和否决的权力,都是朱由检之前授予的。

    此时他想着这两点,感觉主官的权力,确实高于普通集议会成员。

    而且袁可立的话中还隐藏着一个意思,那就是朝会上皇帝和群臣都不平等,集议会成员一律平等根本无从说起。

    所以朱由检从善如流,修正道:

    “集议会的成员,除主官外一律平等。”

    “参加会议的成员,在决策时都拥有一票权力。”

    “但是主官有否决权,可一票否决集议会决议。”

    这下群臣终于满意了,尤其是各衙门的主官。

    不过朱由检这时,又提出来一个问题,把自己授予主官否决权的用意道了出来:

    “主官对集议会决定有否决权,朕对朝会和廷议、廷推、廷鞫的决定,是否有否决权力呢?”

    这让群臣面面相觑,有些答不上来。

    因为理论上来说,皇帝确实有否决权,甚至在廷推时还能点陪推。

    但是如果皇帝真的这样做,会受到舆论指责。

    皇帝对不满意的决定,最多也就能留中不发而已。

    此时,皇帝把自己的否决权和主官的否决权挂钩,群臣商议之后,还是由袁可立出面道:

    “陛下确实可否决廷议、廷推、廷鞫决议,或者让群臣再次商议。”

    “同理,主官在集议时有否决权。首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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