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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1章 义子义女继承权和奴婢(第3/4页)
    在律法上允许的,但不得作为嗣子。”

    “臣以为义子义女应当同其他子女享有同等权力,至少要等同于庶子庶女。其在财产方面的继承权,应当写入《大明继承礼法》内。”

    这让温体仁等人瞪大了眼睛,感觉刘宗周这是在刨根。

    如果真这样规定的后,今后还有哪一家敢收养义子义女做奴婢?

    这那是在蓄奴婢,分明是养了个子女!

    朱由检则对此极为赞赏,说道:

    “爵位继承,当按嫡长房继承制。”

    “但是财产继承,就需要尊重个人意愿了。”

    “除了嫡长房继承的财产不得低于其他房外,财产持有者可按个人意愿给子女分配财富。”

    “也可以收义子义女继承家业,把财富分配给他们。”

    这话听得在场的臣子更头疼,一时间他们竟然分不清:

    皇帝是不知道民间情况,还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真听刘宗周所说,把义子义女当成子女看待。

    此时的刘宗周,则是继续说道:

    “义子义女也是子女,无论是强是和,皆不能与义父义母等亲族苟合。”

    “如有犯者,当按奸小功以上亲论斩。”

    絮絮叨叨说了一大通,都是父母和义子义女的关系,应为应重制相关法律,明确把义子义女写进去。

    群臣对此实在无法接受,因为很多人养义女做婢女,就是为了泄欲。钱谦益道:

    “陛下,如此礼法,根本执行不下去。”

    “这样还有谁敢去收义子义女?”

    “那些有众多义子义女的,难道要让他们把财产都分出去?”

    朱由检闻言神色一肃,陡然声色俱厉:

    “蓄养众多义子,他们是想要图谋不轨吗?”

    “以前的事情不论,今后收养义子义女,皆需在户口簿上登记。”

    “否则朝廷概不承认,以私蓄奴婢处置。”

    这番陡然变脸的话,让他们明白了皇帝的意思。

    显然皇帝是知道民间情况的,这次就是针对实际是奴婢的义子义女。

    “图谋不轨”之说,更是让他们噤若寒蝉。担心继续说下去,会让皇帝怀疑自己有异心。

    但是任由皇帝废奴他们也不愿意,群臣又拐弯抹角地说了良久,希望皇帝能网开一面。至少要增加些名额,不能按现有的奴婢律。

    朱由检看着这些大臣的态度,还有现实的情况,最终道:

    “你们说的也不无道理,律法终究要执行,执行不下去的与废止无异。”

    “但是蓄养奴婢,是一定要限制的。而且要严格执行,避免有些人带着奴仆造反。”

    “还有,你们觉得,奴婢是良民还是贱民?”

    “要不要把他们列入大明公民,授予他们选举权?”

    这个问题,显然关系到奴婢的数量,温体仁当即说道:

    “奴婢当然是贱民!”

    “《大明律》禁止良贱为婚姻,凡家长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杖八十,女家减一等。”

    “奴婢和丐户、娼户一样是贱民,不当享有选举权。”

    朱由检皱了皱眉,显然不愿意增加一种贱民,削减自己开豁为良的功绩。

    但是把奴婢列为公民,对选举的影响又太大。因为奴婢完全依赖主家,给他们选举权就是增加大户的影响力,鼓励他们蓄奴。

    完全禁止蓄奴的话,现在又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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