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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 《一剪梅墨染更筹夜未央》(第4/6页)
    几遍。

    都知道李翊编的律法相当严苛,为此遭到很多人质疑。

    两名心腹,此时也是力挺李翊。

    李翊听罢,沉吟良久,忽指堂前古松:

    “若此树生瘤,二君当如何”

    徐庶对曰:

    “修枝灌养,待其自愈。”

    甄尧对曰:

    “斧斫病处,以绝蔓延。”

    李翊眉头并未松开,只是澹澹说道:

    “《齐律》终非松柏。”

    “元直欲其生,尧卿欲其锐。”

    “而吾则打算执斧钺,而怀仁心。”

    李翊正式开始讲述,自己心目中的法律是什么样的。

    “吾观治法之道,当有四纲。”

    “立法明,则民知所避。”

    “奉法严,则吏不敢枉。”

    “执纪刚,则威不可犯。”

    “究罪尽,则恶无所遁。”

    “有此四纲,万万乱来不得。”

    简单概括就是,

    法律面前,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纪必严,违法必究。

    但李翊接下来的这个问题,就相当沉重了。

    只见他抚案诘问道:

    “然法行于世,可当真刑无等级乎”

    “我且问二君,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

    二人皆是一怔,这个问题相当严峻。

    虽然我们常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但又有谁,是敢真的去治天子的罪呢

    《春秋》有大义,法不加于尊。

    《礼记》有云,刑不上大夫。

    有此条例在,法律的威严就是会受到挑战。

    这是封建时代的局限性。

    “这、这、这……”

    甄尧、徐庶都无法解答这个问题。

    因为他们前脚才夸赞李翊的《齐律》法有所依,公正严明。

    总不能后脚就说,法律治不了权贵豪强吧

    “两位答不上来,便说明今日我把两位叫到这里来,是做对了。”

    李翊振袖而起。

    徐抚律简,有条不紊,语重心长地说道:

    “现在我便告诉你们。”

    “夫法者,譬如匠石之绳墨——可矫曲木,难斫昆山之玉。”

    “故明刑弼教,当有差等。”

    “士庶有别,亲疏有度。”

    “今《齐律》所谓‘平’者,乃持衡量黍,非谓等重泰山鸿毛也!”

    李翊阐述了自己对法律的理解。

    那就是法律面前没办法做到人人平等,只能做到相对平等。

    因为穷人永远雇不起律师。

    而权贵则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势,去钻法律的空子,以此来逃避刑法。

    但穷人如果犯法,他们就只能乖乖接受审判。

    “今律令如网,贵者可鱼跃而过,贱者则粘缚待毙。”

    “此吾所以必掌刑名,而独召二君之故也。”

    没错,李翊为什么想要掌管国家的司法系统,原因就在此。

    他就是要区别对待权贵与底层民众。

    权贵如果犯法了,就应该严刑处理。

    小人如果犯法了,就应该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

    你比如说偷税漏税,

    权贵他可以利用手中权势,轻松补齐空缺,生活质量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或者即便处以严刑,他依然能利用自己手中的人脉与资源去逃避惩罚。

    而底层民众,他本身就交不上多少税,却要遭受同样的法律对待。

    不管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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