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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娜迦(第2/5页)
    若是作为一名大富商、伯爵,或者圣骑士、普通修道院长、主教这样的人,平时穿戴这样体面的衣服却很不错。

    罗兰什么衣服都买了,春夏秋冬的,裘皮的、羊毛的、棉的。

    骑士的、神官的、佣兵的、海盗的、贵族与魔法师(巫师)的.这里没有魔法物品,但南方的巫师平时也是穿戴这类衣服。

    不像是东境这边,成天穿着法袍,奇物也是贴身带着,就好像下一秒随时就要与人拼命一样。

    在罗兰购买的衣服中,好一些的大概几百镑,中等的几十镑。也有不少十几先令平民装——很多便宜货这家店都不卖的,所以店员们特地跑去街区中,才把罗兰要的东西都凑齐了。

    罗兰给凯瑟琳与枯血的小姐们也都挑了一些。

    虽然这都是‘麻瓜’的服装,很廉价。但在南方人家巫师也穿这个。而且看起来非常漂亮得体。

    这些服侍相比于‘巴洛克’服侍是另一种美。小姐们属实是非常喜欢。

    尤其是那些墨镜,说实话,这外面的让枯血小姐们感觉有点刺眼。

    罗兰少爷手里的银洋多,枯血小姐们算是跟着凯瑟琳小姐蹭了一波福利。

    罗兰一共消费了三千六百多金镑,他买的东西多占大头,女士们的占小头。

    在罗兰把这些钱换算成魔石时,还真没把这点钱当一回事。毕竟也才一百五十多块魔石罢了。

    可当他换算成银洋时,却愣了很久。

    三千六百多金镑,总价值一万五千多银洋。这是东境世俗中一位伯爵一年的收入。

    阿米尔王国的阿方索国王非常富有,他掏出这样的一笔钱,也会感到有点心疼。

    可在南方,一位稍稍富裕的绅士,一年的收入就在100-400金镑!

    当然,东境最有钱的不是什么国王,而是大学派中的塔主们。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国王。

    但南方人的平均收入远远高于东境。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在南方很多‘麻瓜’都比巫师有钱!

    凯瑟琳说,东境与南方在未来必有一战.这怎么打?

    就算千目之王拿到了黄蕨领主的眼睛,这头雄狮,恐怕也被南方的狼群撕咬得遍体鳞伤。

    而且南方也是有狮子的,虽然未必有他强壮,但架不住多啊。

    如果千目之王未来输了,大家就都给某位神明当羊来圈起来养了。

    付款时,罗兰掏出了两枚中品魔石。

    看着那枚鸽子蛋一样大小的璀璨魔法宝石,店主在原地愣了好半天。

    罗兰问道:“你不认识这种钱吗?”

    店主说道:“认得,大人。只是小店有点找不开”

    似乎是发现罗兰对南方很有兴趣,店主说了很多,他说道:“这是圣石,是神官们在教堂中常用的东西。哦,在您这边,你们管神官叫做‘正式巫师’,叫牧师为巫师学徒。

    而对于他们手中的神术,您们称之为‘白魔法’。

    你们手中的‘魔法’,被他们称之为‘黑魔法’。”

    听了听之后,罗兰恍然发现,南方的很多教会,其实是魔法教会。

    而白棋议会中的那些死板的规矩与可笑的法律,就源自于南方。

    在南方,但凡是能杀人的魔法,都叫黑魔法。

    罗兰的‘点燃术’在东境的巫师眼中,是无害的魔法或防身的魔法。

    可在南方,这种一下子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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