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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诛心才更有意思 (求订阅)(第2/2页)
    

    “鹅鹅鹅,你啊,说话就是讨人喜欢。”

    两人虽然是闺蜜,但开玩笑的时候,气氛还是有些暧昧。

    不过,这种感觉,两人都挺喜欢。

    “对了阿健,那个倪振好像在出售《yes!》杂志,你有没有想法买过来?”

    “出售杂志?他难道要跑路?”

    曹健没想到自己去国外度假,倪振竟然连杂志社都想卖掉?

    可想想也能理解,都太监了,还搞什么杂志?

    完全没卵用啊。

    梅燕芳点头道:“很有可能,现在他都成了香港的笑柄,不走以后怎么见人?”

    “我考虑一下,估计价格会比较贵。”

    曹健还真有点动心。

    虽然已经有《男人帮》,不过这个杂志的群体是男人。

    《yes!》面对的是年轻人,而且主要以女性为主,收过来刚好是一个补充。

    “真你要收购的话,钱不够我可以帮你的。”

    “行,我让人打听一下。”

    “一会吃完饭,我们去你杂志社,给你当模特拍封面。”

    “好啊。”

    两人吃完饭,一起前往曹健的公司。

    路上,曹健忽然道:“梅姐,香港的明星,既然经常受到一些外部势力的影响,要不成立一个香港艺人协会,你觉得怎么样?”

    “艺人协会?你想出来的?”

    梅燕芳更诧异的瞧着这个年轻人,真有点想不通他脑子怎么多好想法。

    曹健笑道:“我就是想到刘德化和刘嘉铃的遭遇,才冒出这样的想法,当然也是为了自己能有一个组织依靠。”

    “靠我还不够?”

    “那我靠了?”

    刚好路过红绿灯,曹健停下车,故意靠在了梅燕芳肩膀。

    “去去去,小心开车!”

    梅燕芳舍得推了他一下,笑道:“不过你刚才的想法不错,有机会我和其他人商量商量。”

    很快两人来到富兴大厦。

    梅燕芳拍摄的封面,虽然也比较性感,但比起朱莉,还是保守了许多。

    但梅燕芳的名气,可要比现在的朱莉大太多,尤其是在香港。

    “洪经理,听说《yes!》杂志要出售?你知道吗?”

    梅燕芳在拍照,曹健将自己公司的总经理叫了过来。

    “我听说了。”

    “知道详细的情况吗?多少钱能拿下来?”

    “老板,我们的《男人帮》已经有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没有必要再收购《yes!》吧。”

    洪志博想不明白,老板要收购那个黑过自己的杂志做什么?

    再说了,倪振能卖给你吗?

    曹健都懒得解释自己的想法,直接道:“我是问你这个杂志现在卖多少钱?不是问你能不能买?”

    洪志博年纪已经三十四岁,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从业已经近十年。

    但现在被一个刚二十岁的青年将气势给压住,好一会才道:“开价一千万港币,不过现在没人接手。”

    “还挺黑。”

    曹健冷冷的笑了笑,一个销量大减的杂志,就想卖一千万?

    怪不得没人接手。

    这个价格,足够重新办一本杂志了。

    而且你这个杂志也就开办两年时间,就敢要这个价格?

    曹健淡淡的道:“你找个中间人,把这个杂志收了,最多五百万。”

    已经被老板气势震慑的洪志博只好点点头,答应一声离开。

    “呵呵,等我收了杂志,是不是应该带着周惠敏,去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曹健故意留倪振一条命,就是为了好好气气他。

    物理攻击之后,接下来就是精神攻击!

    杀人有什么意思,诛心才更有趣。

    这,就是得罪我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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