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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章 街上变态多大众脸要小心(第2/4页)
    丢掷瓜果……除非你偶像是如展昭那般的武林高手。因为纵使你丢得仅系一颗小小的葡萄,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它打在你偶像身上的效果是可以等同小石头的,更别说在下还看到有人掷出木瓜跟西瓜……

    暗器满天飞了有没有!一砸中是会去掉人半条性命的!

    所以请各位切莫用此种方法来吸引偶像注意。请相信在下,就算真有人利用此法成功获得偶像注意,那也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情。

    偶像会头破血流的。

    而你会被抓去关的。

    爱他请保护他,那些瓜果凶器请留下来对付你的敌人,谢谢!

    (八八〇)

    逮捕嫌犯后,官府从他家中搜出十来缕断发,各自和一束头发打成了夫妻结,用不同颜色的布条系着,布条的颜色倒和受害女子当日所著衣物的色彩符合,大抵是从人家身上撕下来的。

    罪证确凿,嫌犯赖无可赖,只好俯首认罪。

    原来嫌犯从小心仪的青梅竹马,便是个爱穿黄衣裳的女孩,两小无猜,曾经戏定终生。后来女孩长大了,忘了儿时戏言,觉得外乡的月亮比较大,终是琵琶别抱,嫁给了外地人。少年纤细的玻璃心因此被砸碎一地,终日不愿梦醒,成天还想着和人家结发做夫妻——当然求而不可得,老实说,他连人家现在搬到哪去住了都不晓得。久而久之,抑郁成灾,他逐渐将青梅竹马的形象转移到其它女子身上,执着过甚,最终演变成剪人头发来满足自己结发执念的变态行径。

    说到此处,在下不禁好奇地往歹徒头顶瞄去——嗯,那束在头顶的发髻确实比一般人来得小上一圈。

    也是,他至目前为止已同十来人结过发了嘛,当然得少掉不少头发……

    (八八一)

    ………………

    话说,若削发怪客一直做案下去都没被抓到,那他岂不是迟早有一天得秃头?

    ………………

    这个世界好疯狂啊。

    (八八二)

    这世界真是挺疯狂的。

    同一天内二度被人架进暗巷的我无奈望天感慨——其实在下能自由活动的也就只剩下这双眼睛了。脖颈被身后的无名人士扼着,动弹不得,其手劲之残暴,在事发的那一瞬间差点让人直接断气去领便当下场。

    (八八三)

    在下不是看展昭他们都在县衙里忙嘛,想说案子都破了差不多要回开封了就先去客栈里收拾嘛,怎么半途瞎晃了一会儿,客栈都还没走到,就又被人架进暗巷里,对方还来势汹汹一副不怀好意的模样?

    在下真是不得不抱怨一下……在这开封周边碰到高手的机率真是特高,明明在下游遍各地都没栽过跟斗的,一进这三角地带就掉级成低等肉脚任人砍是怎么回事?

    我彼时内心真是无限悲催:在下错了,在下方才实在不该抱怨关主不给力的,你这个隐藏boss可不可以躲回壳里没人想触发你……

    (八八四)

    「哼,还想妳躲哪去了,原来竟是跑到开封来了。」身后之人阴恻恻地开口,声音破哑,隐隐含火:「说,东西在哪里!妳怎会和官府之人扯上关系!」

    「咳……壮、壮士,我……咳咳!我……有口、有口……难……难言啊……」我痛苦地挤出几个字来,身后人方将扼颈的手腕稍稍松开了一些。

    「快说!」不忘继续恐吓我。

    「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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