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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八章 逃奴(第3/4页)
    别来。

    至于像古螺城这等的城池,虽然放在中原也就一个中等县城的标准,然而在南越之地,却已经是一等一的雄城。

    一进城门走了没多远,在路边便有一个售卖米饭的摊位。

    吕宁一路跋山涉水的,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是靠山中的野果一类的东西为食。

    一看到许久没有吃到的米饭,闻到稻米的香味,吕宁的肚子立马咕咕的叫起来了。

    “老板来一大碗!”吕宁过去坐下,当下便要了一大碗米饭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等吕宁吃完,这才突然想起自己走的时候匆忙身上并没有带钱。

    而店老板,看着吕宁快要吃完早已经侯在了一旁等着收钱。

    “姑娘,一碗上好的稻米三铜。”铜是瓯雒当地发行的货币,不过是一些薄薄铜片而已。

    然而此刻她的身上却一铜都没有。

    看着脸色顿时变得尴尬的吕宁,这店主立时有些面色不善的伸着手说道:“难道姑娘是不打算付钱了吗?”

    “我之时忘了带了,等我朋友来了,一定双倍付给你。”吕宁红着脸说道。

    作为曾经的西瓯女君,吃饭不付钱这等事她还做不出来。

    而她所说的朋友,自然就是曾经向她求婚,然后被他打了一顿的瓯雒三王子杜明了。

    在她的理解中,两人是不打不相识,既然杜明临走的时候十分热情的邀请自己过来,显然没把那顿毒打放在心上,两人自然应该算作是朋友了。

    “本店本小利微,概不赊欠。”然而面对吕宁的说辞,这店老板却根本不同意。

    “除非你朋友能够立即出现在这里,否则三铜少一个子你也别想走出去。”店主气势汹汹的说道。

    堂堂西瓯女君,怎么能吃饭不给钱,然而现在她只知道杜明是瓯雒三王子,根本不知道杜明在哪里。

    焦急之下,突然间她触碰到了自己手上带着的一个金制的手镯。

    婚礼上,她的身上自然是佩戴了许多的首饰,大多数在出走的时候她嫌碍事已经丢弃了,手上这个手镯以为比较小巧也十分的精美,故而她一直戴在手上。

    将手镯从自己的手上取下,拍到了店主的手上。

    “这个手镯乃是黄金打造,足以值得上千百碗你的稻米了,先抵押在你这里,等我的朋友过来付了饭前你再还给我。”吕宁冲着这店老板说道。

    听到吕宁的话语,这店老板小心的把手镯捧在手心里看了又看。

    虽然他也没见过黄金,然在在这个时代金属就代表了财富,这黄灿灿的颜色,一看就比铜子高档太多,而且上面纹饰十分的精美,哪怕不是黄金打造的也绝对价值连城。

    看这女子的神情,应该不似作假。

    “这次我可以走了吧?”吕宁愤愤的说道。

    听到吕宁的询问,这店老板刚要点头,却见到外面一队瓯雒的巡城卫士正巧路过自己的店门口。

    突然间这店老板把手镯向着自己的袖口中一藏,扯住了吕宁的衣袖冲着路过的卫士高声喊道:“我抓了一个逃奴。”

    听到店主的叫喊声,吕宁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这一队卫士,便飞快的冲了进来将吕宁围到了中间。

    瓯雒相较于其余的部落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其余的部落大多还处于半原始时代,而瓯雒国此刻已经提前一步步入了奴隶制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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