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暗,乌云一直紧随着旅人的步伐,在一路上都把阳光给尽数遮挡,不留一丝缝隙出来。重峦叠嶂的云灰蒙蒙的盖在天上,像是在那堆砌了无数的山石岩层,全部压在了天上,把天空本来的湛蓝全给挡上了。
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一行人飞快疾走,御风或御剑而行。在他们身后遥遥地跟着四个黑白相间的影子,贴地而行。光线一旦昏暗下来,对于白小树他们这样的杀手来说,是最适合隐藏自己的时机,所以他们行进的速度也就快了很多,但还是保持着相当遥远的距离,只是尽量让林葬天他们的身影保留在自己的视野当中,不至于看不见他们。自从之前齐上产生出林葬天发现了他们的所在的幻觉之后,几人就都变得很小心,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做这一行的,还是得讲究些。该听的话得听,不要太相信自己的主观判断,有时候还要根据情况来分析。所以做他们这一行的就怕意外发生,死亡率也高得离谱。不过,像白小树他们这样已经在一方成名的杀手,是有着自己独有的优势的,那就是来自于他人的畏惧。这种情绪可以让不该来的麻烦减少,也能避免自己总是得手起刀落杀个没完,手不累心还累呢。
白小树眼睛很少眨,一直紧紧地盯着前方。
刘记偶尔会观察她,年纪不大的姑娘,作为一名杀手算是很够格的了,可惜心里没留空,他进不去。这算是一件比较可惜的事情了,而另一件比较可惜的事情就是他有点看不透这个女孩。作为一个让人闻风丧胆,且成名多年的杀手,刘记一直看人很准,一眼便能知道自己面前的这个人是不是想来杀他的,亦或是雇他杀别人的,这个天赋让他躲过了好几次刺杀,所以他一直暗自将其放在心中,引以为豪。直到后来白小树来了,一把尖刀抵在他上下翻动的喉咙那,眼神充满杀意,若不是齐上说大家都是一伙的,然后齐下赶紧打了个圆场,说了几句话乐了乐,不然的话,他的直觉告诉他,她一定不会留手。在那一刻,生死之间他的直觉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刀尖传来的寒意让他的牙床打颤。还是第一次有人让他体会到这种濒死的感受。自那以后,他就爱上了这个女人。
有时候谁也说不准爱情这回事,但刘记相信自己的直觉,并且自顾自地给它命名为爱情,这估计是他活了这二十多年的头一遭。第一次有人让他察觉不到喜怒哀乐,甚至杀气的流露,全然是靠着看她的表情来猜测,但即使是刘记这样的人也看得出来,她给自己的表情加了砝码,一直在变得沉重,她愈发得会掩饰自己,也就越来越失去让人探测其内心的机会。所以刘记在相处后的第二天下午,心中便已经是浓浓的遗憾了。但是他依旧没有放弃,对于他来说,在暗中等待什么,往往让他兴奋,是他极为擅长的事情。
“他们这路线,走得可真够怪的,弯弯绕绕的,想不想回去了啊”齐下扯起衣服挡住嘴,小声说道。
齐上仔细看着林葬天他们走的方向,说道“他们此举还是为了避免被人发现吧,你没发现这一路上根本没遇到过人吗,就连小村庄的影子都没看见,可见他们是有了雪原厄斯的地形图在手上了。”齐上眼睛转动,“这下可就麻烦了啊,我们对于雪原厄斯的了解估计也就那几个地方,再其他的地方,像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