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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抱歉,我是华夏人!(第2/4页)
    奇,也了解了他的生活习惯和性格特色。

    不过看第一部分的时候出了点小插曲,当书中所有的人物都处于桉件的迷雾中,连拥有上帝视角的皮尔森在找寻嫌疑人时,忽然福尔摩斯已经得出了结论,抓住了凶手,并且还是“自投罗网”,这让所有人都一脸懵逼。

    就类似于烂尾一样,大家都在寻找凶手,你突然来了个大家不别猜了,别找了,他就是凶手。

    为何是凶手,主角是如何发现的,没有不好意思,没有。

    所有的一切解释都在第二部,此等叙述手法,严格意义上是有问题的,按照常理最起码要在第一部分铺垫一下的。

    当时皮尔森看的时候,心中对陈天弘的怀疑更大了,直至看完第二部,他才明白为啥没有在第一部交代,因为第二部的内容,直接横跨了三十年,故事背景从英格兰的伦敦,转移到了北美大陆的荒漠。

    并且用长达五章的内容,以客观冷静的第三人称向他讲述了凶手杀人的动机,直至最后两章才揭开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血字的研究里的桉件没有东方快车谋杀桉来的跌宕起伏,震撼人心,但通过书中多达数十个叙事者的视角,彻底树立起主角福尔摩斯的形象,让皮尔森牢牢记住了这个人物,印象要比波洛来的更为深刻。

    除了这些之外,还调侃了19世纪末的英格兰警察,把当时政府中一些官员明争暗斗,追名逐利的心理和当时社会上趋炎附势的现象描写的淋漓尽致,这就是血字的研究在前世文学史上饱受争议的原因。

    甚至皮尔森看到这些段落的时候,都有感觉被内涵到,要知道他的祖父辈存在那个年代,还是上层贵族阶级,在家族史的记载中,的确存在一些书中所描绘的现象,并且还都参与过。

    好在当今社会英格兰国家归属西方,思想比较开放,写这些内容没事,不然陈天弘就要被请进伦敦警察局喝茶了,来特局长说不准还会动私刑。

    “上帝啊难道这孩子真的是天选之子嘛是受到您卷顾的孩子,可为什么不将他放在信奉您的英格兰那”

    回想完的皮尔森放下了手中的稿件,他看向窗外的天空,脸上挂着深深的遗憾,随即,他彷佛又下定了决心,摇响了书桌上的管家铃。

    应声走进来一位年龄和皮尔森差不多大小的老人,区别在于老人身上衣服是老式的管家服。

    “德里克,我昨晚安排的事情都办妥了嘛”

    皮尔森的问话中带着威严,透着一股贵族的高傲气质。

    “侯爵大人,已经安排妥了,威廉一大早就去接那位尊贵的客人了,刚他发来消息,大约再有半个小时就可以到了,迎接的礼仪还有用餐的规格都是按照您的要求来的”

    德里克低头恭恭敬敬的回道,说话的时候腰躯还半躬着。

    他才是皮尔森的老管家,负责这栋豪宅里所有的事情,威廉姆斯真就只是个司机。

    “嗯,用餐的规格更改一下,规模再大些,加些华夏菜进来,还有让威廉提前通知,我也要到门口接下弘文,就这样,你先下去吧。”

    皮尔森如此交代着。

    他的话让德里克惊讶的抬起了头,随即又连忙低下头,这个动作太失礼了。

    用餐规格更改倒没什么,但您侯爵大人亲自迎接,是不是有点过了,他是知道客人身份的,不就一个有些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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