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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姑妄言之地厌事(第2/3页)
    是这么说的:“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庶羞不踰牲,燕衣不踰祭服,寝不踰庙。”

    把它翻译成现代白话的话,字面上的意思其实非常简单。

    诸侯,没有特殊的原因是不可以杀牛的;大夫没有特殊的原因是不可以杀狗的;士,没有特殊的原因是不能杀狗杀猪的。

    至于后面的那句话,则是平时吃的饭菜,再好不能超过祭祀用的牲牢;日常穿的衣服,再好不能超过祭祀用的礼服;日常居住的堂屋,再好不能超过宗庙。

    而且,从这段话我们还可以看出一个森严的等级:诸侯、大夫、士。

    其实,从周开始,社会阶层的等级就划分得很明显: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庶人)、奴隶。

    在这六个阶层中,士这个级别,属于管理层,套用现代的话说,至少也是个有编制有身份的。

    另外,《礼记》里面还有一句话:“凡祭宗庙之礼……犬曰羹献。”

    至于《周礼》,则给后人讲述了一个由朝廷发放俸禄的职务:犬人。——“凡祭祀共犬牲,用牷物,伏瘗亦如之。凡几珥沉辜,用駹可也。”

    把这几句话连起来看的话,有一个很明显的结论,那就是能够杀狗杀猪的人,是必须有身份的人,而不是只拥有有身份证的人。

    像平民(庶人)以及奴隶,是没有资格杀狗杀猪的。同样的道理,平民(庶人)以及奴隶,自然也就没有资格吃狗肉或者猪肉。

    那个卧薪尝胆的勾践,被夫差放回来以后,为了恢复国内的人力,就颁布了这么一条法令:家里生了儿子的,上报到官府进行人口登记以后,官府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了女儿的,官府则奖励两壶酒一头猪。

    《孟子》里还有一句话是这样讲的:(庶人)“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把这些东西综合起来,那就更加简单了,杀狗并把狗作为食物,并不是想吃就能吃的。如果不是特定的时间或者特殊的场合,想啃上几腿狗肉,基本上就是在挑战整个社会秩序。

    所以,如果用活着底层的人实在馋极了才会吃狗肉去解释“仗义每多屠狗辈”的话,估计也只是从《晏子使楚》里推测出来的,因为晏子在面临楚国的刁难时,晏子正气凛然地说了句“使狗国者,从狗门入。”

    同样是春秋战国,在秦国,对狗的看法却似乎与晏子有些不一样,他们常常是“杀狗碟邑四门,以御蛊灾。”

    而且,始皇帝登基以后,为了养狗,皇帝和大臣还专门设置了一个厨子,专门为这些狗准备狗粮,且封这样的厨子为“弄狗厨”,还颁发了官印。

    在湘西里耶出土的三万余枚秦简中,还提到了当地的管理在统计家畜的数目时,治下养的狗的数量及繁殖和死亡情况都得从湘西的迁陵上报到陕西的咸阳。

    这可是官方切切实实的记载,估计,那个时候,狗的等级与主要生产力工具牛差不多是同等待遇。

    刘邦未发迹的时候,做的最大的官就是泗水亭长,这个亭长和现在的村长差不多,典型的最基层的干部,领导不是领导,官员不是官员,要编制没编制的那类。

    顶多就是个平民(庶人)的身份,肯定达不到士的级别。所以,刘亭长爱吃狗肉,想来有一个很直白的原因,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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