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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我是尸兄(第2/2页)
    

    你说幸那么厉害为什么不换个宇宙重新投胎呢?

    不是不行,而是不能。

    世界的诅咒现在让他倒霉,现在去下一个宇宙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

    万一投胎之后母亲正在医院做人流,那出声之后当胎盘吗?

    所以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磨一磨身上的诅咒才是正途。

    道路上有一些汽车停在路边。

    幸没有上车,因为扔在路边的车很可能是抛锚的车,你想啊,大家都在逃命,除非车不能开了,不然谁愿意把车扔掉?十一路怎么也没有轮子转的快。

    你还别说,尸体就是不知道疲劳,太阳都落山了,大步前进的幸一滴汗都没出。

    半夜的时候幸总算来到了一个新的镇子或者城市。

    从远处看,城市中有火光或者灯光在晃动。

    也就是说这个城市中有活人,这真是一个让人振奋的消息。

    不过兴奋过后,幸看了自己的这一身行头,心中叹了一口气,最后沿着城市的边缘饶了过去。

    自己已经是个死人了,不适合和活人在一起,即使他们能容纳自己,但是硬不起来也让人很不爽。

    又是一天的跋涉,幸竟然感觉到了虚弱。

    衣服没问题,肉体也没问题,灵魂除了诅咒之外也没问题,那哪里出了问题?

    “难道是我没吃饭?饿了?”幸腐烂的大脑突然灵光一闪。

    值得一试。

    于是幸做了一个陷阱,抓到了一只兔子。

    一米长的大兔子,这个世界真是怪异。

    要怎么弄?生吃还是烤着吃?自己已经腐烂的食道还能不能让食物通过还是个未知数。

    “还是喝血试试吧,血液不是生命之源嘛!”幸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当血液进入口腔的时候,一种吞咽热巧克力的香甜感觉直冲大脑。

    “真是美味啊!多谢款待!”一只大兔子的血液被幸吞进“肚子”。

    不过这只让他的虚弱感有所缓解,更强烈的饥饿感却让他别扭。

    “呵呵,一个尸体竟然饿了,这个世界很让人惊喜啊!”幸摇摇头。

    接下来的日子,幸就在荒野中前进,所有遇到的能够抓到的动物全被他吸血而亡。

    他也曾经遇到过活人,不过那些人发现他身穿特警服装,还背着一个大喷子,也就没有找他的麻烦。

    但是也没有让他上他们的汽车。

    在末世生存,还是谨慎点好。

    不过幸发现一个问题,那些活人给幸的吸引力比荒野中的动物要强很多,难道是因为人类是万物灵长的原因?

    这感觉还真让人不爽。

    所以这就更绝了幸寻找人类同性的心思。

    你不找活人吧,但是活人会找你。

    自己身后远远的跟着一个瘦弱的小女孩,已经很多天了。

    这个小女孩还总是认为幸发现不了她。

    要知道幸这一双干瘪的眼球就算在漆黑夜里也能看出五百多米。

    跟着就跟着吧,反正自己扔掉的那些尸体对自己现在来说也没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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