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来要东西的,相反,是来送你场造化的。”
黄大仙像是能听见凌云志说话似的。
吓得凌云志连忙抬起头,到处观看。
“小兄弟,不用找了,我不在你那边。”
“我和都不认识,你为什么要送我造化!”凌云志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平白无故的就说要送他一场造化,换谁谁会相信。
“因为你抢到了我的离火珠,离火珠自从我修炼开始便跟随我征战四方,如今成为十级法宝,早已有了自己的灵性。”
“然后了!”
“我莫非真以为这离火珠是我不小心发出来的。”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离火珠通灵,我把他发出来,是想为他寻找一个新主人,同时也是为我寻找一个传承者,现在看来,离火珠选中了你,你就是最适合继承我的人!”
“如果我答应了!”
“不,你不会不答应,因为你想变强!”
确实,黄大仙一番话说进了凌云志的心里。
“好吧!你赢了,说吧!我需要怎么做!”
“拜我为师!”黄大仙风轻云淡的说了一句。
“这么简单。”
“当然!”
凌云志一愣,其实拜黄大仙为师,也不赖。
“好吧!我愿意。拜师礼,我要怎么行。”凌云志问道。
“那些俗礼就算了吧!乖徒儿,等你能够将离火珠的力量全部发挥出来的时候,就是继承我衣钵的那一天,为师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你好好努力吧!”
发完这条消息,黄大仙就消失了,就连两人的聊天记录也不见了,好友也主动删除了。
恐怕谁也不相信凌云志就玩了一下手机,就多了一个师父吧!
看了一眼手中的离火珠,凌云志就将其收入储物袋之中,在收入之后,周围的温度也一下变回了正常的温度。
“休息好了,我们就继续赶路吧!”
凌云志看着两女擦汗,心里有些心虚。
又花了半个小时,三人终于赶到了西郊。
一家超市之中,四个人探头探脑,畏畏缩缩的躲在超市管理员的房间之中,在超市的门口,有十几只丧尸围在一起,对着一具身体不断的啃食,时而有一只丧尸抬头望望远方,然后又埋头咬了身体几口。
现场血肉模糊,恐怖之极。
四人三男一女,一个男子白白胖胖,是这家超市的老板,因为舍不得这满超市的货物,所以在丧尸潮爆发后,没有第一时间逃走,而是躲在超市。
还有两名男子长相英俊,一个身穿着警察着装,一个身穿华丽,明显是富家子弟。
女子容貌不错,可惜就是脸上妆容太重,明明只有二十几岁,此时却看着像三十多岁。
“你,你去把丧尸引开。”
华贵男子指着那名警察,说道。
“你自己怎么不去!”警察冷笑一声,叫他去送死,他可不傻。
“你马可是人民警察,这个时候你不去谁去。”
华贵男子怒气骂了几句,他是什么身份,让他去送死,可能吗?
“我告诉你,我爸是雨市军方司令,西郊外避难所就是我爸负责的,你敢违背我的命令。”华贵男子冷冷一笑,仿佛看见警察在他的背景下吓的瑟瑟发抖的样子。
“傻逼,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年代。”确实,华贵男子的身份放在和平年代确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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