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chapter 12(修)(第3/3页)
钰时不时的应和几声。
叶灵歌坐在副驾驶的位置,透过后视镜窥视高贵而又优雅的男人,对他的品味画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男人在历史的长流中进化了一千七百多年,偏好女人的口味,居然没有丝毫改变,这真是进化史上最不科学的地方了。
所幸,徐熙薇的家同在东城区,这样的折磨不久后也就宣告结束了。
叶灵歌下了车之后,艾米丽的一双藕臂直接挂在了苏钰的脖子上,“亲爱的,今晚……”
苏钰冷冷的吐出一个字,“吵。”
艾米丽僵了片刻,神色黯然,动作干脆的松开了男人,“简齐,送我回家吧!”
车子平稳的前行,车内只剩下一片寂静。
艾米丽闭上了眼睛,bvlgari淡淡的香水味将身边男人身上优雅与迷人的魅力散发到极致。男人的性格很古怪,高兴时,可以将你宠上天,像极了热恋中的男女,不高兴时,就像刚刚,一个“吵”字,就浇灭了你一腔热情,永远捉摸不透他心底真正的想法。
艾米丽自认为不是什么清高的人,在这个圈子里,论颜值,论身材,多的是比她好的人。虽然不明白为什么环球影视的太子爷最后挑上了她,但她知道,面前的人,能将她捧上云端,也能让她掉进沼泽,她要想在圈子里继续发展,必须小心翼翼的抱紧这条大腿,尽可能不惹他讨厌。
外表风光无限,谁又知她不过也就是人家手中的一只宠物,需要时,在他面前撒撒娇,不需要时,安安静静的躲在一边。
作者有话要说:记得以前在网上看到一个有关心理学的帖子,大概的意思就是:就是一个人越在人前炫耀什么,其实她就越害怕失去什么。比如说,一个人害怕没钱,就会在人前炫耀他有多么多么壕。
艾米丽就属于这种,她在苏boss面前越是小心翼翼,在人前就越趾高气昂,希望别人都能臣服在她脚下。
我想塑造一个明明可恨,却又让人恨不起来的艾米丽,不知道笔力够不够,能不能塑造起来,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