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1章 那也只是腐草之萤
    在阿笙记忆里,百叶姐姐可从来对她穿什么都不太关注的。
    百叶嗑了一堆边果,几乎要在桌上堆成了一座小山丘 “旁日里兴许记不清,可你寒食节那天的打扮,实在是太像个稚童了,又一直磨磨蹭蹭不出去,又是让我帮你挑裙裾,又是帮你看哪种发髻更适宜。再加上这才没过去多久,所以记的倒是挺清楚的。”
    她不知具体的前因后果,也没有当回事,还安慰阿笙,“你别怕。有句话不是叫画虎不成反类犬吗说的就是花锦,她便是穿了和你一模一样的衣衫,那也是腐草之萤。”
    萤火之光,焉能与日月争辉
    这还用上典故了。
    阿笙很欣慰地点头“你是不是也发现话本子的趣味,还去学识字了这可太好了,到时候我们两个分着读,等熄了蜡烛之后还可以给对方讲。”
    这样就可以在同样一天的时间内,阅读完两册话本子,岂不美哉妙哉
    看着女孩美滋滋的样子,百叶再也忍不住,伸出手揉了揉对方细软的发丝“谁看那些不着调的东西我是想好好习字,读一些圣贤书。”
    她叹口气“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若是阿锄能多读一点书,而不是目不识丁,怕也做不出这些荒唐事。”
    虽说百叶自己坦然表示自己已经放下了,可阿笙还是怕她就是在安慰自己,当下谨慎地问“你当真不在乎阿锄了”
    阿笙忧心忡忡“便是真的难过,想哭一场我也不会笑话你的。”
    哪跟哪啊
    百叶无奈了,也坦然回答“说实话,我根本不在乎嫁的人到底是阿锄还是阿头、阿铁。只是世人皆要求女子早些成家,相夫教子,所以我才想寻个知根知底的,也免得到时候惹麻烦。”
    不过现下看来,都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罢了。
    阿笙轻声问“世人都这样认为,便是对的了吗”
    闻言一怔,百叶笑眯眯,又揉揉摆出很认真表情的女孩柔软的头发“你还真是个小孩子,什么时候能长大呢”
    如果真没长大那倒是好了,不然怎么会有人给小孩子提亲呢
    看着气鼓鼓的女孩,百叶到底把那句“你和公子是怎么一回事”咽了下去。
    想来,也许是阿锄故意激阿笙,口不择言胡乱说的吧。
    若是真的
    百叶放下嗑的正起劲的边果,眉头轻轻地皱起来。
    几天后。
    温和地送走来人后,崔姑母若有所思饮口茶,转头来问垂头不语的阿笙“你觉得怎么样”
    阿笙最坏的预想果然成真了,这位劳什子许大公子居然真的如此有耐心,还真的被他给找上了门来。
    虽则出身商贾之家,可这许志博穿一身月白色布衣,面无长须,那一双鞋子也收拾的干干净净。
    更难得的是身上丝毫没有所谓的铜臭味,说话温文有礼,几乎看不出来是个商户。
    许志博也不因为阿笙是个婢子就心生鄙夷。
    他恭恭敬敬地向珠帘后面的崔姑母行礼“在下是真心求娶阿盛,日后只要她诞下麟儿,我便可以抬她上平妻之位。”
    他温文尔雅,说话间也没有丝毫的市侩味道“是在下唐突了,这才贸然求见。若是夫人首肯,我自会托媒婆上门。”
    到最后,许志博还磕了个头“我是真心想求阿盛过门。”
    这倒唬了崔姑母一跳,她侧身避过“许公子不必如此。”
    许志博硬生生补全了这个礼,声音温润却显得势在必得“等来日夫人便是在下的半个岳母,自然当得起此礼。”
    一番下来,纵然他不曾之后再私下里直接和阿笙见面,可该表达的意思都已经很是清楚了。
    面对崔姑母的垂询,阿笙下意识环了环手腕,不知为何总觉得似乎还是因蛊虫咬过而发麻“旁的先不论,他为何一直称呼我为阿盛啊”
    这让她甚至产生了一种其实是被认错的侥幸感。
    崔姑母迟疑道“也许这许大公子一家是从别的地方迁徙过来,总有些口音吧”
    这自然是不可能的。
    自从那日和百叶的对话过后,阿笙也有心搜集了下关于这许志博的信息。
    这许家富甲一方,已经在涿郡生活了三四代人,许大公子许志博更是作为嫡长孙,从一出生就被好好教养,以备将来做许家家主呢。
    他就是记错名字了。
    这许志博如此神通广大,光凭衣着便能将她摸的一清二楚,怎么到头来却是连名字都能记差
    况且,“什么叫做诞下麟儿,便抬上平妻之位”
    于别人而言,这可能是再寻常不过的要求,可是对因为无子而被休弃的崔姑母而言,却是摘胆剜心之痛了。
    再说,这话另一层含义就是,倘若阿笙这辈子都生不出儿子,就得一辈子做妾。
    亦或是等到色衰而爱驰时,也可能被驱逐出府了。
    好听的讨喜话谁都会说,可是细细一想,和之前的萧连帅又有什么分别吗
    或者说,许志博或许还比不上人家呢。
    依听闻这个消息的百叶来看,至少萧连帅圣眷正隆,而这个许大公子只是个出身商户的白身罢了。
    百叶忧心忡忡若是必定要做妾,还不如嫁个有官身的,不然以阿笙的好颜色,将来被人强取,这许志博都没有立场去救回来人家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