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外甥女”宸王犹如小白菜一般诉说着自己的悲苦的遭遇,边说着还边无奈至极的连连叹气,活像是被平南王夫妇逼到了某种不得已的苦境。
不过,饶是宸王已经如此的苦情演绎,清安却是差点被逗笑了王爷,咱别演了好吗
以前清安总觉得宸王属于男神系的,比大师兄还清冷系的高岭之花科,后来相处久了发现这人是耍得一手好高冷、练得一口好毒舌,变脸比眨眼快,还是个经常忘记吃药的精分患者,不过她好像还蛮喜欢看到他这样的。
“既然是这样,那王爷就随我一道走好了,还人情终归要还到底,我绝对不会让平南王爷夫妇将你拉去相看姑娘的。”
清安说得豪气云天,宸王听着却是惊诧万分,似是半点都不相信此刻自己所听到的。
要是换在半个月前,清安也不信自己会说这样的话,因为那时自己确实对眼前这人唯恐避之不及,更因着怀疑他走篡位反派路线没少吐槽他的性格,只觉这人是个阴险分子兼情性乖戾多变,不过在共同历经右相通敌卖国一事后,她对眼前的人既存了感谢,也存了理解。
只因他幼年所经历的,也是她曾经历的。
为至亲所厌弃,还小的时候她不甚明白,长大一些的时候她略有怨恨,再久一些却是变成了麻木和抗拒,最后在自己心里筑起一道墙,在这墙外的人或好或坏或生或死与己无相关,而在这墙里的人则是任何人皆不可触碰的软肋和逆鳞。
所以当被他差点掐断脖子时,清安虽然里极不痛快但却是一点都没将这事往心里去,会在睡着时惊醒的第一刻就作出攻击反应的人,不是职业养成就是心理上存在着某种隐患,而她是两者都有,比起说是职业病其实她更愿意诚实的说这是心理病,因为前世她打小就这样。
所以
作为一个有着相同人生经历的过来人,清安表示她现在很能理解为什么某人成为了一条彻彻底底的光棍,以及他可能坚持在未来二十几年都要当光棍的决心,那什么在这样的时刻她不拉他一把就真的再很难找到其他简单轻松的机会还他人情了啊
他不是个省油的灯,她更不是好吗
柳林中,沿着小河边望去,一面青布酒旗斜斜的挑了出来。
小河弯弯,绿柳笼烟,黄昏时候绿水映着红霞,照得人脸也红如桃花,柳林的尽头有几栋茅屋,酒桌都摆在外面的沙岸上,旁边还种着几丛栀子花。
清安觉得这是个适合吃饭的地方,也是夜晚投宿的不错选择,她斜斜的瞥了眼站在自己身侧的男人,心里有些担心这人是否能适应这样的地方,不过就算不能她也得遗憾的告诉他姐走不动了,让姐吃口饱饭再走吧。
事实证明,她又一次想太多了,瞧那拴马喂草的熟练手法、跟好似要往自家院里走的利落步伐清安终于稍稍不再那么为自己一门脑热的决定而隐隐忐忑了。
不过令她忐忑的事还是有的,在她一走进店门的时候,一个生得秀秀气气的姑娘竟夺刀砍掉了一个喝得醉醺醺男人的一只手,血淋淋的场面在她眼前一闪即黑有人伸手捂住了她的双眼,手心里带着淡淡的温热。
这个感觉似曾相识,因为在某个夜探尚书府的晚上他也这样蒙过自己的眼睛,只是至今她都没想闹明白他当时为何那么做,那时的他们尚且算不上熟悉亦没有什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