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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第4/4页)
    明明如是此浪漫的相遇,而且我还被搭理了,我竟然没被无视,听说这位万千少女心目中的男神帅哥,平时都不太和女生说话,人挺高冷的,那我应该是相当幸运。

    但我还是很快,就把他给忘了个精光。

    争取一天只睡两小时拼命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有心思在多余的事情上那才见鬼了,我猜对方大概也是一样,早就把我给忘了只不过他家里似乎挺有钱的,不用像我这么拼,还打工。

    总之,再一次看到轰焦冻,是我进入大学的第三个星期天。

    那天雾蒙蒙的,空气阴凉,让人不太舒服。我坐在教学楼的自习室里,两耳不闻窗外事地学习,钱总是不够花,可一毕业我就要开始还债,说来有点悲惨,但其实也没什么。

    总之啦,好好学习又不会错。

    所以,当外面发生了大爆炸、学生拼命尖叫逃窜的时候,我还他妈的在背高数公式。

    高数太难了,难的我想哭。

    回过神来,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不忍心面前的小姑娘当场血流成河,也可能是我嘴上嚷嚷着要努力,内心深处,其实早就不想活。辣鸡人生,爱咋咋呗

    所以我冲了过去,试图把腿被压在下面的她拽出来。

    吊灯摇摇欲坠,千钧一发之际,他就出现了。

    漫天冰霜席卷而来、如同救世主般降临的他,那一瞬间,让我彻底陷入了爱河。

    太帅了,朋友们,那种感觉太帅了

    在我人生中,从来没有那么喜欢过一个男人,包括我老爸在内,谁让他不要我了。

    尤其是,对于我这种特殊情况,文艺点说就是“越是绝望深渊,就越需要英雄的现身”。可能这有点移情,但自己的感知只有自己清楚。

    比起电视里天天拍广告的那些职业英雄,虽然他们也挺厉害,可我就喜欢一个,那就是他。

    于是,我用了快三个学年,把他追到了手。大学一毕业,我们就结婚了。

    所以说,小姑娘们,你们没事一定要多出去走走,哪怕看书学习也要挑人多的地方,说不定哪天,就遇到喜欢的人了呢。

    而且,他还特别好追,大概就是亲一口,就以为自己是你的人了放过这样的存在,你于心能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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