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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章(第5/5页)
    还不得而知,现在这就是空头支票。叶玫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像其他两人那样坦然接受。

    哪知,林凯风和江临也架秧子起哄“那怎么行你可是我们团队一枝花,不能给咱们丢面子。”

    秦墨得意地朝挑挑眉。

    于是叶玫,平生第一次进了一家只在广告里见过的品牌女装店。

    此时已经仲春,正是春夏裙装上市的季节,热情的柜姐,为叶玫挑选了一件蝙蝠袖水蓝色连衣裙,是当下热门新款。

    在被强行推进试衣间时,秦墨还不忘把鞋子也塞进去,道“搭配着穿,看效果怎么样。”

    还真是熟门熟路,直男之光。

    站在狭小试衣间的叶玫,终于获得了一片兵荒马乱后的清静,不由得舒了口气。

    她看着手中的高跟鞋和裙子,五味杂陈。

    脱掉卫衣,将崭新的蓝色裙子换上,大小正合身,又穿上那双新款黑色高跟鞋。

    试衣间里没有镜子,她也不知道自己穿上这身是什么效果,只觉得有点不自在。

    她是父亲带大的女孩儿,这样的打扮还是平生第一遭。

    想到外面站着三个男人,她犹疑了下,才将门打开。

    “哇哦,好看我们电信一枝花果然不是盖的。”林凯风雀跃的声音先响起。

    被三个男人外加一个陌生店员围观着,饶是叶玫再淡定,也忍不住耳根子微微发烫。

    她抬头,恰好对上两步之遥,秦墨那双狭长双眼。

    他懒洋洋靠在白色墙边,翘着一边嘴角,似笑非笑的样子,琥珀色的眸子有光微微在跳动。

    他没有说话,只是定定看着他。

    店员笑道“这件裙子很适合美女这种皮肤白的女孩子,你穿着实在是太好看了。”

    叶玫慢慢转过身,对上试衣间门上的镜子。

    她习惯简单轻松的打扮,所以有点记不清自己多久没穿过这样女人味十足的裙子,而脚上这八厘米的高跟鞋,更是平生第一遭。

    但确实是好看的。

    好看得有点陌生。

    秦墨站在她身后,看着眼前的背影,和镜子里的人。

    因为没戴眼镜,侧脸的头发有挽在耳后,露出了整张干净秀丽的小脸。

    皮肤白的优势,在这种时候便显露出来。不用化妆,只要穿上一件稍稍鲜艳的衣服,便如同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秦墨第一次发觉,原来美是分很多种的。这样淡雅素净的美,比起浓烈张扬的美,更让人觉得与众不同。

    他勾唇无声笑了笑,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叶玫回头看他。

    他直起身,道“就这件了。”

    叶玫面露犹豫“还是算了吧,我觉得我不是太适合。”

    秦墨定定看向她。

    林凯风跳过来道“怎么不适合明天你就穿着去上课,保准艳惊四座,从此坐实电信之花的名号。”

    秦墨勾起一边嘴角,没再说话,直接去拿卡结账。

    晚上回到宿舍,洗过澡后,叶玫想了想,又拿出新买的裙子和高跟鞋换上,站在门后的穿衣镜去照。

    萧雨从阳台进来,眼睛一亮“新衣服新鞋子”

    “嗯。”叶玫点头。

    萧雨走过来,上下打量着她,满脸都是惊艳“太好看了你自己去买的这么会挑”

    叶玫不置可否得嗯了声。

    萧雨又想起什么似的,从抽屉里摸出一只没用过的口红,凑到她跟前,在她唇上画了两下“这样就更完美了。”

    叶玫皮肤白唇色淡,这是她总给人长相寡淡的原因。

    此刻画上一点口红,还真是点睛之笔。

    镜子里的人,仿佛变了个样。

    漂亮。

    虽然不至于惊艳,但也是很直接的漂亮。

    这样的自己让她觉得很陌生,却又好像有点熟悉。

    她忽然想起秦墨那些一二三十几号前女友,此时镜子里的女人,不就和那些漂亮女孩很相似么

    她忽然就有点兴趣缺缺。

    原来他喜欢的终究还是这样的美色。

    而她再如何打扮,也不可能成为佼佼者。

    更没兴趣成为其中一个。

    她找来纸巾将口红擦掉,脱下裙子和高跟鞋,塞进了柜子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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