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脚那样粗大,也不像女人那样柔软,而是有种恰到好处的美。
李寻欢怀着欣赏的心情看着,直到叶孤城换好衣服才猛的回过神,有点不好意思的撇开视线。他刚才的目光一点没有遮掩,叶孤城肯定有所感觉,却自始至终没说什么,换了衣服后就在床里侧躺下。李寻欢那点别扭因为这种态度也平静下来,过去在床外侧躺下。
他以为这一晚的事情会让自己失眠,实际上听着身边人均匀的呼吸,闻着那冷清的草木香,他心里的情绪渐渐褪去,没过多久也睡着了。
白云城的人不习惯赶路,也不打算因为队伍里多了个逃婚新娘而赶路。第二天天光大亮,李寻欢躺在床上,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听窗外人们议论兴云庄隆重却尴尬的婚礼,白云城的人也才不紧不慢收拾行李,叶三还在客栈后面的马厩里给爱马梳毛。
叶孤城已经不在房中,也不知道是怎么悄无声息从床里侧下去的。李寻欢穿好衣服出门,客栈大堂里已经满是喧闹,客人们话题围绕着今日兴云庄里少了女主角的荒唐婚礼,议论的唾沫横飞。李寻欢皱眉听了几句,直接往客栈后院走。
叶孤城正在院子里练剑。他没有用内力,只是非常随意的练习招式,行云流水间却也有一股肃杀剑气,让人无端生出压力。这种压力源于叶孤城本身,当他握着剑的时候,他自己也就成了剑的一部分,有着无法遮掩的锋芒,而这锋芒之下,再没有什么其他事情值得被关注。李寻欢脚步一顿,没有像别人那样远远避开,而是走到较为靠近的位置静静看着。
他又想起刚到白云城那天看到的叶孤城,以及海滨那一剑的辉煌。那天的白衣剑客吸引着他,让他明知道不该在海边吹风,还是忍不住靠近。而后他所看到的辉煌灿烂的出剑,也让他一点不后悔自己的鲁莽。
在那天之前,他见过强大的剑法,也见过美丽的剑舞,但从未见过有谁能将力量和美融合的如此自然。
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看着眼前之人,李寻欢有一瞬间甚至产生了一种遗憾,为什么自己不用剑呢为什么不能在这样的清晨与这个人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