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轻盈,叫人不由地心生喜欢。
换做任何人送她,闻月都会心满意足的收下。
可偏偏是谢翊这冤家送的,她不敢收。
咬咬牙,她追上他的脚步,把花灯递给他“民女不喜欢花灯。”
“那便扔了吧。”
他口气轻轻,闻月却犯了难。
如此好看的花灯,扔了实在可惜。
闻月既心疼钱,又心疼灯,犹豫再三,见那小兔实在玲珑可爱,实在没必要跟谢翊怄气,便一路提着,欢天喜地地跟在谢翊身后。
夜色愈沉,集市里人声鼎沸。
闻月快走几步跟上他“巧儿已返程,不若我俩也回去吧。更何况,如今天色已晚,您伤情初愈,实在不宜久留。”
“都来了,那便随便逛逛吧。”谢翊头也不回,还在往街道更深处走。
“可是”
“怎么了”他停下步子。
闻月定了定,道“若换做旁人尚且能与殿下同行,可如今是乞巧佳节,民女已有”
“你已有未婚之夫,对吧。”谢翊朝她翻了个白眼。
闻月点点头。
正等谢翊收敛,与她回村,却见谢翊摆了摆手,道“我已知晓,不必重复。”
此言一出,她满腹的劝诫,只好全都回了肚子。
谢翊在前,闻月提着花灯跟在后。
他走得很快,左顾右盼,像是在找什么摊子似的。隔了好久,他好似发现了所寻之物,忽然在那簪子摊前驻足。
他一顿,闻月立马也停下来。
须臾后,他取过摊主的一对木兰簪,满眼欢欣地回过头来,直直看向闻月“刚坐那河堤栏杆边时,我瞧你,似乎眼红这簪子。”
听后,闻月一怔。
瞧了眼那发簪,她将将想起,这与刚才坐她旁边浓情蜜意的男女是同一款式。
她确实眼红那发簪,但她更眼红的是替她簪发之人。
可若是旁人送,她也便心甘情愿地收下了。但偏偏是谢翊,他不行。
闻月斩钉截铁地回“没有,我未曾眼红。”
谢翊却固执得很“我送你。”
“真不用。”
闻月话音未落,他已付了银子,木兰簪也到了手。
他说“我给你簪上。”
“不可。”她挡住他递来的手,轻声哀求“南施国历来有规矩,挽发只能是夫君,殿下想必也知晓。民女已有未婚夫,要簪也该他簪”
闻言,谢翊的手蓦地一顿,动作也停了下来。
闻月一抬眼,便瞧见那往日风光霁月的眸子,忽然黯了下来。此刻,他眼底有闻月不懂的情绪一闪而过,似是难过、又似遗憾、更似失落。
分明周遭是鼎沸人声,可当下,两人之间只剩死寂。
情绪像会感染似的,倏忽之间,闻月也停下了制止动作。
也就是在她放松的那刻
谢翊忽然微眯了眼,眼底的情绪蓦地突变,从原本的无名失落,变成偏执疯狂。
闻月从未见他眼底有过如此神色,整个人具是一惊。印象中,甚至连前世,她都从未见过他有如此神情,那种神情顽固、执拗,如同是
如同是一股力量,企图扭转天地。
趁闻月不备,他的手已越过她的防备,落在了她的发上。
在她出神之际,他已手段温柔地替她挽了发,簪了木兰簪。
待一切水到渠成,谢翊的神情恍若也恢复了先前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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