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周末也不休息吗”金斯利太太惬意地坐在椅子里,咽下口中的麦片,问门边整理衬衫准备出门的岔劲。
这是一个美好的、没有史蒂夫凝视的早晨。
一个好的开局,从远离豆芽菜开始。
准确来说,是从远离学习开始。
“是岔劲,金斯利太太。”岔劲纠正。
“哦,好,好,,我知道了,金。”老人不走心地满口应下来,连改口都懒得。
岔劲“”
岔劲放弃了反驳。
他是永远没法让金斯利太太好好叫他的名字了。
接下来是工作时间。
这些天来,岔劲收获颇丰。
他大致弄清楚了新地图的生命存在原理。这里的生物确实没有复活功能,也远远不如大唐人民能打。他们没有门派,没有技能,不会飞也不抗揍,就算血条最厚的人类,只要被爆了头,那么血条也会清空,直接狗带。
而岔劲就不会,他用餐刀割破手指后几秒就能自动恢复。
他跟这里的人类是两种生物。
那么,他大概还是能够复活的。只要岔劲想,他就可以自绝经脉回营地,看看能不能回到大唐。
先稍稍吧。
岔劲站在吧台里,默默调制出客人要求的酒,推上前,待客人取走酒杯后,继续笔直地站在原地。
调酒比学英语简单多了。
“那个小哥倒是很勤奋,”酒吧一角,一位棕发女士随口跟朋友闲聊,“我也算这酒吧的常客,这里就他上班时间最久,他周末不休,一次也没有呢。”
同行者闻言,再次看看远处吧台里那个黑发白衬衫男人。
他长得很高,看上去像是迁入人口,与美国人略有不同的脸白皙而棱角分明,眉毛微微上扬,眼眸幽暗却不慑人,五官整体看起来挺英俊,右前额的刘海微微遮住眼角。这样的脸,就算是放在人群中也出众到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来。
最关键的是,虽然他话不多,但是他的声线真的很温柔
察觉到她的视线,那个酒保稍稍侧头看过来,用那双黑曜石一样的眼睛温和地凝视她几秒,出于职业素养微微笑笑,然后就撤回了视线。
那一瞬,她体会到了怦然心动的感觉。
“是啊,脸好身材好,上班时间又长又稳定,随时都能勾搭,”她回过神,有些挫败地用鼻孔出了一口气,喝一口酒,耸耸肩,“可惜话太少,还是个性冷淡,完全钓不到。”
“这可不一定,”棕发女士压低了音量,“听说他是金斯利太太家的人,应该是投奔过来的远房亲戚什么的,他肯定会在这边成家立业,而且我问过他,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
“你还问过”同行者有些惊奇,“等等,你刚才说的那个金斯利,是我想的那个吗”
“对,就是那个倒霉的寡妇,她的儿子哎。”
岔劲默默给一位客人结了账。
也许是由于各项属性都优于人类,他的感官比其他人稍强,能够听见酒吧另一角的窃窃私语。
这不是第一次有人谈论早死的金金斯利了。
他本来以为金跟其他年轻男性一样上了前线并因此而死,很多人也都是这么以为的,然而在极少数情况下,有小部分人却表现得像是知道更多内幕。
比如现在角落的这位女士。
“跟其他人一样,当兵死了。”角落小声的谈话还在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