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活脱脱一个缩小版的胖埃文。
温妮莎还是很羡慕他的,毕竟他有爸爸可学。
胖埃文沉重的步伐近了,温妮莎跪在地上,更加用力地擦洗着地面。“得啦。”胖埃文忽然难得地和颜悦色。“你也别擦了,回家去过节吧。”
他的话让瘦小、干枯的女孩儿愣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她开口,声音又细又小。“您是说我可以走了吗”
“给你。”胖埃文晃了晃手里的纸袋,里面似乎有水声。“一年到头也不容易,这里还剩了点潘趣酒和咸肉面包,拿回去吃吧。”
温妮莎不停地在胸口画着十字,感谢上帝令这个喜欢狐假虎威、冒充酒馆主人的大胖子发了善心。她跪伏在地上,几乎都要亲吻胖埃文那油腻腻的靴子了。胖埃文一脚踢开她的手,带着嫌弃地再次晃了晃口袋“起来起来,赶快拿着这些东西滚蛋”
咸肉面包是冷的,也许还是昨天的剩余。至于那少半瓶潘趣酒,没准是胖埃文偷着给巴德喝剩的。但是这一切都没关系,温妮莎裹着单薄的二手风衣冲进大雪里时想。有一点酒总比没有好,它会让妈妈冰冷的身子温暖一点。至于咸肉面包,里面那一点不新鲜的咸肉,至少也能让整日只能吃面包泡水的妈妈打打牙祭。
走了没几步,她突然愣住了。她的面前站着一个黑色头发、身穿暗红色袍子的少年。少年正端详着酒馆外的一辆摩托车,那是胖埃文的座驾。
温妮莎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好看的少年,她确信自己贫乏的十一年生活里见过的所有男性都加起来,也不会有这个年纪尚小至多比她自己大一两岁的少年好看几分。他有着一头半长的黑色头发,微微打卷,时常有一缕散落在额头上;他的长相俊美,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此时专注的表情就像在看他的情人。他身材修长挺拔,即便是身着那样奇异的服装,也不会削减半分气质。他似乎就是有那样一种魔力,让温妮莎只瞧了一眼就无法忘记。
事实上,温妮莎今天、甚至几天来,一直在洗碗时走神,就是因为这个少年。从她第一次透过窗子,瞥到窗外那棵巨大的悬铃树上的他时,她便再也挪不开眼。那时他正坐在悬铃树的一根粗枝桠上,一条腿垂下,另一条则弯曲着踏在另一条枝桠上。他围着的那条围巾银色与绿色条纹像是一条冰冷的蛇一般盘踞在他肩膀,而他的笑容却如同一团看似热烈、实则残忍的火焰,像是要把温妮莎一把点燃。
在后来的几天里,温妮莎几乎每天都会看到他。他时而在街道上游荡,时而手里把玩着刚从几个孩子手里骗来的玩具,时而会用团好的雪球去砸烂商店的玻璃。更多时候,他都会用自己那双明亮的眼睛好奇又高傲地打量着一切,像是上帝派来审视人间的天使如果天使会穿这么奇怪的袍子的话。
更奇怪的是,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他俊美的长相应当十分引人注目,动作潇洒又迷人,温妮莎却从未从别人口中听到过他。当她终于忍不住问女招待海伦询问那个少年时,只得到了海伦一个混杂着同情、戏谑与厌恶的眼神。
“真是个傻瓜,”她听见海伦对胖埃文说。“和她妈妈一样疯了,还以为自己看到了一个美丽的少年,上帝啊救救这个可怜的孩子吧。”
“和她的妈妈一样谎话连篇,”胖埃文恶狠狠地说。“才十一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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