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陆让几乎已经能想象出来,蔚箐戴着粉钻,衬得她皮肤莹白,旖旎艳丽。
让人恨不得在上面留下点印子,破坏那雪一样颜色。
耳垂也是小巧迷人。
含着轻轻一吸,似乎能抿出水来。
这一切都令人着迷。
若是可以,他甚至想现在就马上飞回去。
像傅展年一样,强行把人关起来,日日夜夜,不断。
但这也是想想。
陆让很清楚,知曼是因为真的爱着傅展年,就算他做了混蛋事,还是有机会将她追回来。
可是蔚箐不一样。
她对自己压根没有什么感情,若是再强硬一些,小姑娘更得恨死他了。
设计师已经在那儿说了半天。
大意是他已经有了想法,建议陆让做个戒指,一定会设计出完美的戒托,不让这粉钻蒙尘。
陆让笑了笑。
“不了,谢谢您,蒙特先生。我还是坚持我的想法。”
设计师气得白胡子飞了两下。
但是陆让很坚持。
他没办法,盯着那钻石又看了好几眼,拿了纸出来记下了尺寸。
设计是需要灵感的一回事,一蹴而就不得。
陆让和设计师已经签好了合同。
约定在双方确定设计稿后,三个月出成品。
临走时。
意大利大叔再次给了他一个“痛彻心扉”、“暴殄天物”的表情。
拜别设计师,陆让休息了一晚。
又在米兰埃曼纽尔二世长廊逛了逛,买了些大牌新品。
心满意足,打道回府。
一回到海市,他处理了几个紧急邮件,立马又去找了蔚箐。
春末了。
气温悄咪咪攀升。
陆让有些赶。
下车时,脱了外套,拿在手上。
他站在蔚箐公司门口,打电话,她不接,发消息,也不回复。
无可奈何,陆让进去,问了问前台小姑娘。
小姑娘不是第一次见他,也见过蔚箐和他说话,便爽快地说“蔚箐已经走了啊。”
陆让诧异,“走去哪里了”
“她实习结束,回学校写论文去了。”
“”
陆让走出广播电视台,又驱车,奔向传媒大学。
跑车风驰电掣。
一个甩尾,停在传大门口。
他下车。
从后备箱拎了不少购物袋出来,各个都是大牌,齐齐拿在手上。
陆让从没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
为了讨好一个女孩子,不择手段。
他甚至都没有为林寒霜做过什么没有费尽心思,也没有百折不挠,只是默默地注视着校园女神,扑进好友怀中,默默看着他们俩写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能让他行动起来的,蔚箐是第一个。
传大门口都是各种小店。
陆让路过奶茶店门口,听到里面传来音乐声。
音响劣质,带着一丝电子音,混合着女歌手低沉嗓音,有些吵闹,还刺耳。
她在唱“爱你是孤单的心事,不懂你微笑的意思”
陆让脚步微顿。
笑了一声。
他是陆让、陆大少、陆总,有钱有势,还有颜,绝不会让自己的爱情,变成什么孤单心事。
既然喜欢,就得得到。
这是陆让从小受到的教育。
所以,他对蔚箐,势在必得。
这种歌,歌词太怨妇,听起来真是毫无营养。
陆让加快了脚步,直奔寝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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