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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Story007(第2/3页)
    被余一书骂了一顿,“你是不是给周沫去吃了那个积木”

    余味没说话。

    余一书见他闷葫芦不说,便去东屋,把小周沫抱出来,悄悄问她“这个积木哪来的”

    周沫拧起几不可见的淡眉,“不好吃余味说好吃的。”真相大白,余一书扶额。

    余味那晚是被余一书训睡着的。

    余一书深深意识到自己管教不足,两位老人皆是溺爱,有些事情似乎更加迫在眉睫。

    生活悠悠然,岁月漫漫长。

    从余味开始会调皮捣蛋开始,周沫除了哭的时候嗓门大,其余皆是挨欺负的份,活脱脱小怂包。

    而从某一日开始,周沫也不再是人见人怕的混世哭王了。

    她不再那般爱哭,是因为胡瑾突然发现了女儿怪癖。

    她发现,小精怪刚醒时心情都很好,不哭不闹,总在早上刚穿好衣服时哭,她便留了心,以为是喜欢漂亮衣服,可后来发现和款式无关,经过一番观察,意外发现若是周群给她穿衣服,她就不哭。

    之前她只以为是小丫头粘爹,心里还吃味。这天她给她穿完,两人大眼瞪大眼等了半天,周沫不仅没下暴雨,小雨都没落,眼睛干巴巴地眨着。

    她惊奇,赶忙抱起小肉团仔细看看,跑到急着出门的周群面前,“这丫头今天居然没哭。”

    周群也疑惑,但没多想。

    晚间回来,他有点明白,将周沫抱起,伸手将她的衣袖扯乱,果然她还没长全的眉毛立刻蹙了起来,微微发抖正要爆发,他飞快将衣袖拉平整,里衣外衣的袖子拉至一般长度,平褶整好。

    果然怀里的小人眨眨眼,歇了暴风。

    一家人恍然,可真是个小精怪。

    周群是外地人,大专读会计,毕业后进入s市第一医院工作。这期间同胡瑾认识。

    胡瑾是个娇滴滴的美人,工作清闲,喜欢打扮,不擅家务,典型本地姑娘。单位里的人都道,你这小子肯定泡不上这种姑娘的,可周群一见倾心后耐力十足,花样百出,哄得胡瑾同家里争执一番便嫁了。

    胡瑾的父亲本是反对,李阿香也并不赞成,可婚后老丈人生了癌,没过一年便走了。

    这一年期间他将一双老人和胡瑾皆照顾得极好,为丈人的病到处托关系找主任,丈人病逝他一人承担起丧礼等一众琐事,那阵李阿香默默接受了他。胡童生刚大学毕业,心里也认定姐夫是个能干人。

    邻里早几年会可惜胡瑾,好好的本地人怎么嫁了个外地郎,婚后只能住单位宿舍,没个正经分配,生了孩子一家人索性赖在丈母娘家,真是个软饭男。

    此类闲言碎语不绝于耳。

    周群不是不知道,他去读了夜大,认识了很多朋友,在单位转了正,攒了多年的钱,终于在孩子五岁时,买了第一套房子。

    最终,事实证明,胡瑾没有嫁错人。

    周沫五岁那年,周群和胡瑾搬出医院的职工宿舍,一家人升了个档次,装修搞好吹了几个月,即将搬去楼房住。

    本来哄得好好的,说跟爸爸妈妈一起住多好,周沫扎着冲天辫,边吃西瓜边点头,辫尾一跳一跳,看起来没有任何意见。

    可那日早晨,她蹲在草丛中同余味捉蚂蚱,两人嬉闹得正愉快,临时要被带走,周沫死活不愿意,哭天抢地,这边东西都收拾好了,余一书的司机也在门口等着。

    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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