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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刑赏忠厚之至论(第3/5页)
    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这篇文章篇幅并不算长,不过此时这篇文章,在陆垚看来,无异于就是苏轼给到自己的参考材料阿,当然,除了苏轼,还有那位刘教授,若不是他当时强行要求所有学生都要背下来这篇文章的话,也不会有现在陆垚现拿现用的好处了。

    有了这篇文章做参考,这场考试,对于陆垚来说,完全就是一次开卷考试。

    苏轼此篇文章,以忠厚立论,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赏以忠厚为本的范例,阐发了儒家的仁政思想。

    全文文辞简练而平易晓畅,结构严谨,说理透彻。主考官欧阳修认为此文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十分赏识,曾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

    虽说这苏轼此文写的酣畅淋漓论点十分突出,不过陆垚肯定是不能将这文章直接拿来给自己用的,那样肯定是会视作雷同试卷的,所以,陆垚决定先将苏轼写的这篇文章用白话文在自己的脑海中翻译出来,再结合着自己对于疑罪从轻的这四个字的理解。

    其实在陆垚看来,苏轼的这篇文章,最为精辟的,还是“书曰”的那一段,翻译下来大致如下意思

    尚书说“罪行轻重有可疑时,宁可从轻处置;功劳大小有疑处,宁可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犯执法失误的过失。”唉这句话完全表现出忠厚之意。可以赏也可以不赏时,赏就过于仁慈了;可以罚也可以不罚时,罚就超出义法了。过于仁慈,还不失为一个君子;超出义法,就流为残忍了。所以,仁慈可以超过,义法是不可超过的。古人奖赏不用爵位和俸禄,刑罚不用刀锯。用爵位、俸禄行赏,只对能得到爵位、俸禄的人起作用,不能影响不能得到爵位和俸禄的人。用刀锯作刑具,只对受这种刑的人起作用,对不受这种刑的人不起作用。古代君主知道天下的善行是赏不完的,不能都用爵位俸禄来奖赏;也知道天下的罪恶是罚不完的,不能都用刀锯来制裁。所以当赏罚有疑问时,就以仁爱之心对待。用君子长者的宽厚仁慈对待天下人,使天下人都相继回到君子长者的忠厚仁爱之道上来,所以说这就是赏罚忠厚到了极点啊

    陆垚觉得自己回答这道问题,不单单要参考苏轼的这篇文章,更要结合他自己的现代思想,其实这疑罪从轻,不管是放在古代还是现代,都已经渐渐成为了一众法律原则,其实,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轻,再到我国现代的疑罪从无,无疑于是法治的进步,也是人权的进步。

    不过,陆垚十分清楚,自己现在是在宋代的考场上,一定要结合着当下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回答。

    几番思考下来,陆垚终于开始动笔写了起来。

    和第一天考试不同,今天考场之内第一个交卷的人,换成了苏轼,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苏轼行文一气呵成,没有一处修改,他的这篇文章更是在后世成为了名作。

    而陆垚,是第二个交卷离场的人,离开考场前往休息处的时候,陆垚继续回忆起之前刘教授说起过的关于这篇文章的趣事来。

    且说欧阳修主持那次省试,请诗人梅圣俞阅卷,梅阅此文后以为有“孟轲之风”,荐于欧阳修。此时欧阳修门下士曾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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