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目击者的独处时间,基本都没有超过两个小时。
但周奕算了算,这些独处时间全部加起来,从早上八点进校门到他晚点九点离校,居然有将近六个小时。
也就是说,虽然他自称一整天都在学校里,但其中有近六个小时是没有出现在别人面前的。
周奕翻了其他任课老师的资料,也有人存在不同程度的独处时间,尤其是副教授以上有独立办公室的,以及当天课很少的,所以不是樊天佑个案,只是樊天佑累计的独处时间是最长的。
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二十九号晚上九点离校后,他返回了人才公寓,上楼时还碰到了同事。
然后就洗漱休息了,直到第二天早上出门去上班。
三十号上午他有两节课,中间的间隔只有一个小时,第二节就是给九六级财务管理班上课。
上完之后,就是中午了。
由于有同学请教了他几个问题,导致他走得晚了些,他知道这时候去食堂要排很久的队,所以就去外面打包了一份盖浇饭回办公室吃。
这个请教他问题的同学,就是陆小霜。
下午他去参加了学校那个两点开始的庆祝活动,不过因为中午稍微眯了一会儿睡过头了,所以他迟到了一小会儿,活动当时已经开始了。
当时现场灯光比较暗,所以他就随便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他说自己进去的时候看到门口有个登记表,就在上面签了个名,后面才知道那个是给参加表演的老师同学签到用的。
专案组的后续核查里,有找到这张登记表并留了复印件,上面确实是樊天佑的名字,技术科做过备注,确认笔迹吻合。
可见专案组的调查工作有多细致,生怕错漏每一个可疑之处。
至于他是具体几点离开的,他不是非常确定,但他说了一个自己离开时当时台上的表演内容。
根据活动演出顺序,这个节目大概在三点二十左右表演。
至于离开的原因,是他觉得礼堂里环境有点暗,让他眼睛不太舒服。
他回到自己办公室,滴了眼药水,休息了片刻后,去学校图书馆借了两本书然后就回去了。
借书记录后续也被核实了,借书时间是三点四十八分。
而陆小霜遭遇挟持的时间,是在两点,再结合乙醚的作用时间和被关在后备箱的一系列反馈,当时的案发时间应该集中在下午两点到三点之间。
而根据调查,这个时间段樊天佑也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但周奕既然确定他就是凶手了,那他的所有不在场证明在周奕这里就都不成立了。
周奕会对他做极端怀疑,除非是有两人以上的目击者,比如上课,众目睽睽之下他不可能分身去实施犯罪。
否则周奕一律怀疑证据的真实性。
因为有那张收据和陈耕耘这个人证的前车之鉴,不排除还有其他人替他作伪证的可能。
但怀疑,仅仅只是一个态度,不是结果,更不是证据,无法定罪。
所以他得想办法,戳破樊天佑的这些谎言,查清真相。
但棘手的地方就在于,他要怎么查?
不是不能怀疑樊天佑,他可以怀疑任何人,但要想往死里查这个樊天佑的话,就得向专案组汇报,至少得经过梁卫的许可才行。
可对于这个有“充分”不在场证明的家伙来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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