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的叫人高兴。
小孩子在床上扑腾了几下,打着滚钻进了她阿娘的怀里撒娇。这很简单,看四宝做几遍她就熟了。
嗳,阿娘真好看。
小孩子往她脸上蹭了几口。
世上有很多人,其中漂亮的其实很多,起码对于珑花来说,好看的人多得好像地上的杂草,在蓬山随处可见,哪怕后来离了蓬山,晴明博雅甚至道满都很好看,更不用说那些精怪幻化出的绝色。
好看不稀奇,但是文小月大概是这之中最特殊的。
文小月确实好看,文静秀美,清丽柔婉。但她好看的不仅招男人喜欢,老人小孩甚至女人都很难不喜欢她。
因为她会让你觉得,其实世界很美,花很香,活着很好,所有事情都没那么糟。
文小月就是这样的人,很爱笑,很爱活着。
她很爱那些易碎的小事,比如哪怕自己看不见,她也很喜欢在桌上那只丑丑的花瓶里插一枝花,并时常记得浇水。她很喜欢给孩子们缝补衣服,摸着那些细密的针脚,然后幻想着孩子长大的样子,露出微笑。
她活的比这世上大多数人要苦,却也比这世上大多数人要更开心。
珑花就没见过她阿娘露出什么不开心的样子。
仿佛难吃的饭菜和糟糕的天气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说明阿娘也是个特别特别强大的人。
不同意义上的,珑花就是莫名这么觉得,或许阿娘比塙麒比晴明都要厉害。
所以她一看见阿娘就那么那么的喜欢。
后来有一天,珑花照常搬着板凳坐在文小月身边看她缝补衣裳,突然表情声音都很慎重的问
“阿娘阿娘,如果有一天我要走了,你跟我一起回家好不好”
文小月逗她,“到时候阿娘老了,你会不会嫌弃阿娘”
“不会不会”女孩特别自信“阿娘跟我回去以后什么都不用做,我会保护好阿娘的,”说到这里,女孩突然有点不好意思的挠挠脸,开口时却又毫不犹豫,“不会老的,你是我阿娘,连时间都不敢带走你。”
晚上的时候,珑花盯着房梁上一溜蹑手蹑脚跑过去的家鸣,想,自己应当是长大了。
她好像突然间就明白了些什么。
人与人之间的相遇是为了守望相助、互为依托。那样的话,大家才能不变坏,才能一起玩,一起幸福快乐。
“你怎么啦”孩子仰着脸问,“你在这儿站了很久了,迷路了么”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珑花指了指在枝头唱歌的几只野雀“小鸟告诉我的。”
锦衣云纹的温雅书生抬头看了看枝头的鸟,又低头看了眼一本正经的孩子,他的眼睛很奇特,深邃幽暗的像是能吸纳光源。这世上有很多人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却显然不包括面前的孩子。
王遗风注视这孩子的眼睛,既没有在被发现后立即离开,也没有因孩子的胡言而露出不耐。
反而,他更像是相信了孩子的话,并因此感到有些好奇,语气温和的询问“它还告诉你什么了”
“有的,”珑花一脸认真的对他说“它说你近来一直跟着我阿娘,这都好几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