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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义(第34/39页)
    民皙而瘠;五曰原隰,其动物宜臝物,其植物宜丛物,其民丰肉而庳。

    郑氏以虎豹之属为臝物,正所谓毛物,臝物宜谓灶螾之属;然郑氏所说出于考工,不知《考工所》记,何据而然。

    以土宜之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

    名,以命其土,即丘陵、坟衍、原隰之属。

    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蓺。以土均之灋,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职,以令地贡,以敛财赋,以均齐天下之政。

    民职、地贡、财赋,则有政矣;然远近多寡之不均,先后缓急之不齐,非政之善,于是乎以均齐天下之政。征者,贡赋税敛之总名。’

    以土圭之灋,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

    土圭之法,所以度天之高、四方之广;测土之深,举测土深,则天与四方可知矣。以日景正其朝,则地之中得矣。以极星正其夕,则天之中得矣。《书》曰:“自服于土中。”又曰:“其自时配皇天。”则洛邑非特地之中,亦天之中矣。

    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地,家百畮;一易之地,家二百畮;再易之地,家三百畮。乃分地职,奠地守,制地贡,而颁职事焉,以为地灋而待政令。

    孟子据实封言之,《周官》则兼附庸言之也。颁职事典田之官,各所有掌。

    颁职事十有二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一曰稼穑,二曰树艺,三曰作材,四曰阜蕃,五曰饬材,六曰通材,七曰化材,八曰敛材,九曰生材,十曰学艺,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

    登,言进而成之。九职任万民,加三事焉,所以进而成之也。

    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灋,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凡征役之施舍,与其祭祀、饮食、丧纪之禁令。乃颁比灋于六乡之大夫,使各登其乡之众寡六畜车辇,辨其物,以岁时入其数;以施政教,行征令。

    凡民数有数之者,闾胥以时数其众寡是也;有稽之者,乡师以时稽其夫家众寡是也;数之,则以所属之人寡;稽之,则以其所属之人众。有校而登之者,族师以时属民,而校登其夫家众寡是也;有登而不校者,乡大夫以岁时登其夫家众寡是也;登之而不校,则其登之也,因族师之所校而已。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

    可任者,或家三人,二家五人,家二人;而起徒役,无过家一人。盖用徒役,不必一时皆徧,计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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